子女与兄弟姐妹移民申请
最核心区别在于四个家庭优先类别对应的亲属关系不同,且均受年度配额限制,需要依据每月签证公告按优先日推进流程。本文按官方最新指引说明F1、F2A、F2B、F4的定义、排期读取方法、类别转换与CSPA要点,便于办理与合规沟通。
类别速览
以下为四个重点家庭优先类别的适用对象与是否需排期的概要,办理时务必结合当月签证公告核对可用日期。
类别 | 适用对象 | 是否受年度配额/排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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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1 | 美国公民之21岁及以上未婚子女 | 是(依签证公告排期) |
F2A | 永久居民之配偶与未满21岁未婚子女 | 是(依签证公告排期) |
F2B | 永久居民之21岁及以上未婚子女 | 是(依签证公告排期) |
F4 | 年满21岁的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 | 是(依签证公告排期) |
立即亲属 vs 优先类别
“立即亲属”如美国公民之配偶、父母及未满21岁未婚子女不受年度限额影响,而F1、F2A、F2B、F4属于“家庭优先”并受配额管理,因此后者通常需要排期。是否需要排期、何时可继续下一步,由国务院每月发布的签证公告决定。
优先日与签证公告
优先日通常为亲属移民请愿书I‑130“妥善提交”的日期,用以确定在签证配额队列中的位置。签证公告包含“最终裁定日”(Chart A)和“递交申请日”(Chart B),并按出生地分列不同归属地区的截止日。对在美申请调整身份者,USCIS每月指定使用哪一张表;目前家庭类一律使用“递交申请日”(Chart B)衡量何时可提交I‑485。
类别转换与“选择不转换”
当请愿人从永久居民入籍为公民后,F2B案件通常会自动转换成F1,但受益人可依规定书面“选择不转换”,继续留在F2B以保留更有利的排期位置。USCIS亦明确了F2B转F1的“选择不转换”机制与操作要点,实践中应结合当月签证公告比较两类的截止日再决定。另如F2A情形在入籍、年龄与CSPA锁龄交互时,可能出现向IR2转换等特殊规则,需按领事规范与CSPA计算综合判断。
子女“超龄”(CSPA)要点
《子女身份保护法》(CSPA)可通过“减龄公式”和“一年内寻求取得”要求,减轻21岁生日对资格的影响。一般而言,CSPA年龄由真实年龄扣除I‑130待审时长,并需在签证“可用”起算的一年内采取申请步骤以锁龄。实务上,当USCIS指定使用Chart B递交时,符合条件者以Chart B“当前”日期锁龄的情形亦被认可,但务必把握一年期限并以公告与机构指引为准。
申请流程概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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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步:由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提交I‑130亲属请愿,确立合格亲属关系,此举本身不赋予身份或居留权。海外亲属路线由USCIS批准后转国家签证中心(NVC)继续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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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步:依据签证公告排期前进,待优先日达到当月指定的可用日期方可进入后续阶段。在美调整身份的家庭类案件以USCIS指定的Chart B判断何时可递交I‑48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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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步:准备经济担保(I‑864)与证明材料;家庭优先类别原则上均须提交I‑864或其变体以证明经济担保。如担保人收入不足,可考虑共同担保等国务院作业规范所述替代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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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步:在美申请者于签证可用且条件具备时提交I‑485;境外申请者经NVC完成材料与费用后预约领馆面谈。最终核可取决于签证名额、资格、可受理性与可入境性等合规审查。
排期阅读与实操提示
签证公告每月更新,家庭类申请人应每月比对所属国别分区(如“所有受理地区”“中国大陆出生”“墨西哥”“菲律宾”等)的Chart A与Chart B日期变化。USCIS同时公布当月在美调整身份应使用的表格(A或B),家庭类目前统一使用Chart B,避免错过可递交窗口。优先日可在I‑130收据/核准通知I‑797上查看,办理与沟通时以此日期为准。
常见问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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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4兄弟姐妹为何等待普遍较长:家庭优先类别受年度配额与各国限额影响,需求常年高于供给,导致公告设定的截止日通常较为靠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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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2B受益人结婚会怎样:F2B对象限定为永久居民之“未婚”21岁及以上子女,结婚将不再符合该类别的定义与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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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时用Chart A或Chart B:先看USCIS每月公告,家庭类按规定使用Chart B判定是否可递交调整身份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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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整身份是否一定需要I‑864:家庭优先类别通常要求担保人提交I‑864作为经济担保,这是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合同义务。
备注:本文以USCIS与国务院签证公告的现行页面为依据,涉及CSPA、类别转换与归属地区等细节,务必以当月公告与官方指引动态为准,再结合个案出生地、婚姻状况与请愿人身份变化进行判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