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籍后 I-130 升级服务
绿卡持有人在 I-130 审理过程中一旦入籍,可向 USCIS 或 NVC 提交入籍证明将案件从家属优先类别自动转换并“升级”,配偶与未满21岁未婚子女可转为无需排期的“直系亲属”以加速后续办理,无需重新递交新的 I‑130(多数情形)。若 I‑130 已转入 NVC,提交入籍证明后由 NVC 将类别升级为 IR,有利于更快启动签证预审与面谈安排。
适用对象与依据
-
入籍后,配偶与未满21岁未婚子女从 F2A 自动转为“直系亲属”(IR1/CR1、IR2/CR2),直系亲属签证名额不受年度配额限制,签证视为“始终可用”。
-
入籍后,为已满21岁未婚子女的 F2B 案件会自动转为 F1,但当 F2B 等待时间更短时,可依据 INA 204(k) 选择“退出转换”(opt‑out)保留 F2B 类别与原优先日。
-
自动转换为新类别原则与保留原优先日由 USCIS 政策手册与法规明确,属于无需重报的新分类调整。
升级操作路径
-
I‑130 仍在 USCIS 审理:以书面或账户上传方式,通知受理该案的 USCIS 办公室并提交入籍证明;USCIS 指引明确“在作出决定前入籍,应通知正在处理案件的 USCIS 办公室”以更新签证分类。
-
I‑130 已获批并在 NVC:通过 NVC 公共询问表提交入籍证明,NVC 将把 F2A/F2B 升级为 IR/F1 并继续签证预审;NVC 明确要求提供入籍证明以更新签证类别。
-
关键要素包括受理回执号/案件号、入籍证明与简短说明,便于 USCIS/NVC定位并完成类别更新。
升级后的加速点
-
直系亲属类别无年度配额限制,签证始终可用,较家属优先类别显著缩短等待时间并可更快进入下一步流程。
-
在美国境内且符合资格的直系亲属可与 I‑130 同时或在 I‑130 待审/获批后递交 I‑485(并行递交),无需等待签证公告排期变为当前。
-
对于领馆程序案件,NVC 升级为 IR 后即可加速预审与排约(仍取决于个案完整性与使领馆安排)。
派生家属与“分离申请”提醒
-
直系亲属类别不允许派生,配偶的子女不能再作为派生一起移民;LPR 为配偶报的 F2A 在入籍转为 IR 后,需为每个符合条件的继子女单独提交 I‑130 才能作为 IR2 办理。
-
该规则写入 USCIS 政策手册:LPR 入籍使原配偶类转为直系亲属,派生资格不再适用,必须单独为子女提出请愿。
F1/F2B“退出转换”(opt‑out)
-
入籍致 F2B 自动转为 F1 时,如当期签证公告显示 F2B 更快,可书面请求保留 F2B(法源:INA 204(k));USCIS 指南允许向批准该案的办公室或联系中心提出退出申请。
-
NVC 亦提示入籍会把 F2B 转为 F1,但申请人可依据 CSPA 相关条款与指引选择保留 F2B,以争取更短等待。
身份调整与领馆流程衔接
-
若受益人在美且因升级成为直系亲属,可立即递交 I‑485(若其他资格满足);直系亲属签证“始终可用”,支持并行或后续递交。
-
若原 I‑130 选择了领馆流程但人已在美想转为调整身份,应按 USCIS 指南联系 USCIS 或 NVC/使领馆调转案件流向,避免重复与延误。
升级通知所需材料(示例)
-
USCIS 场景:入籍证明(美国护照资料页或入籍证复印件)与 I‑130 受理回执,附简短升级说明并寄送至受理中心或通过在线账户提交更新。
-
NVC 场景:通过公共询问表提交入籍证明(PDF/JPG)并注明 NVC 案件号,NVC 将据此升级签证类别为 IR/F1。
常见问题
-
是否需重报 I‑130?通常不需要;自动转换与保留优先日由 USCIS/法规确认,通常仅需提交入籍证明完成类别更新。
-
父母如何办理?入籍后可直接为父母递交 I‑130,父母属于直系亲属,无年度配额限制并可依具体情形选择 AOS 或领馆程序。
核心对比一览
情形 | 升级后类别 | 排期状态 | 是否需为子女另报 I‑130 | 依据 |
---|---|---|---|---|
配偶/未满21岁未婚子女(原 F2A) | IR1/CR1 或 IR2/CR2(直系亲属) | 无排期,签证始终可用 | 配偶的子女需单独 I‑130,不再派生 | USCIS 政策手册/直系亲属页 |
未婚已满21岁子女(原 F2B) | 自动转为 F1 | 视签证公告而定 | 不适用派生,仍为主申请人 | NVC 常见问答/USCIS 手册 |
已在 NVC 流程后入籍 | NVC 升级为 IR/F1 | IR 无排期,F1 依公告 | 依直系亲属规则处理派生 | NVC 常见问答/USCIS 手册 |
注:本文依据 USCIS 政策手册关于“入籍引发的自动转换与通知义务”、USCIS I‑130 官方页面流程表述,以及 DOS/NVC 升级说明撰写,适用于联邦统一规则下的全美家庭类移民案件。